的个人主页 http://faculty.ustc.tsg211.com/chenkai/zh_CN/index.htm
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的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授予院属单位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大成果的个人或集体。“个人”指在推荐期间为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同时重大科技成果是在我院工作期间完成的。对于同一重大科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一般只授予1名个人,但对于确属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组(可以分属不同院属单位)独立工作并形成同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最多可同时授予两名个人,否则作为集体授奖。“研究集体”指由同一重大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组成的团队,最多不得超过20人。主要完成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也可包括国(境)内院外单位人员。其中“突出贡献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做出可认定的突出贡献的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人,排名不分先后。突出贡献者之外的其他成员排名也不分先后。
二、推荐条件
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个人或集体应做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近五年内完成或显示重要影响的重大成果:
1、解决重大科学问题。主要是解决本领域公认的重大科学问题,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奖项设置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其推荐成果原则上应是评奖活动中已获奖成果。
5、凡参加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6、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20年度科技管理专项项目申请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定位
科技管理专项项目资助具有较强宏观战略思维、较高专业水平并有志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开展科技管理中相关科学问题的研究与实践;旨在探索建立科技管理人才的资助机制,培养一批高水平的战略型科技管理人才;为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提供决策支撑和政策建议,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贡献力量。
二、资助领域与研究内容
2020年拟在管理科学部、医学科学部、政策局和交叉科学部相关科技管理与政策研究岗位试点实施。
申请人应围绕国家宏观科技发展战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包括相关科学部和局室的科学基金资助战略、评审机制、学科布局、项目管理等)开展相关研究和管理实践。项目负责人应完成相关理论研究工作,并形成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政策建议或工作方案。
三、资助计划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二期)”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空间科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现面向全国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及行业部门,征集新一批空间科学任务概念建议(以下简称“科学任务建议”),通知详见http://www.nssc.ac.cn/tzgg2015/tzgg_tzgg/202012/t20201207_5810885.html。现就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说明
(一)科学任务建议须面向世界空间科学前沿,具有重大性、创新性及引领性,有望在未来10-15年,通过任务实施在基础科学的若干重大科学问题上取得原创性突破;
(二)科学任务建议须满足:1.是我国科学家自主提出的原创性科学构想、原创性的探测机理或技术概念;2.属于空间科学的主要学科领域范围:空间天文、太阳物理、空间物理、行星科学、空间地球科学、微重力科学和空间生命科学;
(三)科学任务建议不包括以下类型:1.无需发射升空即可开展科学研究的任务;2.软科学、工程类任务;3.在国内外其他项目中已获得支持的任务;4.其他不属于本次征集的任务;
(四)通过遴选的科学任务建议将得到相应经费资助并在6-12个月内完成概念深化研究。
二、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于2007年10月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和之后达成的合作共识,2021年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申请人可在以下4个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数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A01至A06)
物理(申请代码1请选择A14至A30)
化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化学科学部B下属代码)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地球科学部D下属代码)
纳米科技(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E05、E06、E13)
计算机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F02)
本项目资助计划为35项左右,NSFC资助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本项目申请采取无纸化申请,科研部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7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项目指南,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
具体详情,参见基金委网站:
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2021 年组织申报的省重点研发计划分为两类,即面上攻关类,包括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质量基础四个领域;重点专项类,设立人口健康、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以及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8 个专项。其中,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专项分别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实施。
1.面上攻关类项目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7项(其中至少2项必须是与县域单位合作的产学研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各可申报1项;
2. 生态环境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不超过2项,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各可申报1项;
3.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项,由我校负责推荐;
4. 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由我校负责推荐;
各有关单位:
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次)的通知》(皖科基奖秘〔2020〕354号)。省自然科学基金继续重点资助我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现将我校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我校本次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的相关规定。
1、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杰青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青、优青项目申报工作,提升人才类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将于2020年11月3日(周二)下午14:30在东区水上报告厅组织召开“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类项目申报工作会”。本次会议科研部特邀专家解读人才类项目申请书撰写技巧及相关经验等。欢迎广大感兴趣的老师积极参与。
科研部
2020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kyb.ustc.tsg211.com/2020/1029/c6077a456411/page.htm